宁波监管局:夸大保险事故损失,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及责任人因违规被罚超100万
来源:名品导购网 阅读:13 时间:2025-10-31 02:44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的甬金罚决字〔2025〕82-90号处罚决定书显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存在多项严重违规行为。
该分公司存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构保险合同或夸大保险事故损失、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保险理赔不审慎以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作出警告处分,并处以78万元罚款。
在相关责任人方面,
对郑波、王凌、费琳、屠益刚、徐涛予以警告,并处以共计28万元的罚款;
对励鸿杰、梁志波作出禁止其3年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决定,对陈志远作出禁止其1年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10月17日作出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的甬金罚决字〔2025〕82-90号处罚决定书显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存在多项严重违规行为。
该分公司存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构保险合同或夸大保险事故损失、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保险理赔不审慎以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作出警告处分,并处以78万元罚款。
在相关责任人方面,
对郑波、王凌、费琳、屠益刚、徐涛予以警告,并处以共计28万元的罚款;
对励鸿杰、梁志波作出禁止其3年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决定,对陈志远作出禁止其1年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10月17日作出 加载全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存在多项严重违规行为。
该分公司存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构保险合同或夸大保险事故损失、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保险理赔不审慎以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作出警告处分,并处以78万元罚款。
在相关责任人方面,
对郑波、王凌、费琳、屠益刚、徐涛予以警告,并处以共计28万元的罚款;
对励鸿杰、梁志波作出禁止其3年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决定,对陈志远作出禁止其1年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10月17日作出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的甬金罚决字〔2025〕82-90号处罚决定书显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存在多项严重违规行为。
该分公司存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构保险合同或夸大保险事故损失、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保险理赔不审慎以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作出警告处分,并处以78万元罚款。
在相关责任人方面,
对郑波、王凌、费琳、屠益刚、徐涛予以警告,并处以共计28万元的罚款;
对励鸿杰、梁志波作出禁止其3年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决定,对陈志远作出禁止其1年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10月17日作出 加载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