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龙江交通(601188)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1.35万元,占总成交额5.46%
截至2025年10月16日收盘,龙江交通(601188)报收于3.49元,上涨0.29%,换手率1.52%,成交量19.91万手,成交额6982.1万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1.35万元,占总成交额5.46%。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龙江交通拟以不高于15,710.28万元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推进“一体两翼”战略中新材料产业布局。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收购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1.35万元,占总成交额5.46%;游资资金净流入62.38万元,占总成交额0.89%;散户资金净流入318.97万元,占总成交额4.57%。
龙江交通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启动养老保险试点户规范衔接工作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两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上述两项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公开挂牌竞价,收购价格不高于评估价15,710.28万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同日召开,审议通过股权收购议案,认为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5:00至10月31日15:00,审议股权收购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4日。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审计显示,其2025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87,851,298.90元,净利润7,638,956.61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所有者权益为8,603,437.13元,存在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5,000,000.00元。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710.28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386.77%,评估报告有效期自2025年7月31日起一年。 龙江交通公告披露,本次交易为向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标的公司主营水力发电,拥有大顶子山水电发电厂,交易完成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存在摘牌程序不确定性及诉讼、担保等风险,已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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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1.35万元,占总成交额5.46%。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龙江交通拟以不高于15,710.28万元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推进“一体两翼”战略中新材料产业布局。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收购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1.35万元,占总成交额5.46%;游资资金净流入62.38万元,占总成交额0.89%;散户资金净流入318.97万元,占总成交额4.57%。
龙江交通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启动养老保险试点户规范衔接工作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两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上述两项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公开挂牌竞价,收购价格不高于评估价15,710.28万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同日召开,审议通过股权收购议案,认为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5:00至10月31日15:00,审议股权收购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4日。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审计显示,其2025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87,851,298.90元,净利润7,638,956.61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所有者权益为8,603,437.13元,存在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5,000,000.00元。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710.28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386.77%,评估报告有效期自2025年7月31日起一年。 龙江交通公告披露,本次交易为向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标的公司主营水力发电,拥有大顶子山水电发电厂,交易完成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存在摘牌程序不确定性及诉讼、担保等风险,已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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